广东盛众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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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告知书
根据最高法院的要求,我院已正式使用全国执行网络查控系统,根据流程设置的要求,在执行案件立案时必须录入被执行人的有效身份信息,若被执行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执行人须在立案阶段同时提供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有效身份信息。否则无法完成该立案程序。
若申请执行人坚持不向本院提交上述资料的,将承担案件无法执行的风险。
申请执行人已明确上述风险仍坚持不向本院提交上述资料的,请签名确认。
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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